来源:发布时间:2022-10-24阅读次数:177
中国农村发展学会调整并增设专业委员会
根据民政部有关社团管理的规定以及《中国农村发展学会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中国农村发展学会(以下简称农发会)经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,并经代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同意,调整了分支机构乡村规划专委会,增设了城郊经济专业委员会、农村金融专业委员会、国际农村发展专业委员会、青年工作专业委员会。